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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维护参保群众利益

时间:2022-2-16 19:40:08点击:

近期,市医保局收到参保群众反映其本人二次住院时收费清单中显示有中草药方剂,但并未拿到药品的情况线索。我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通过医保报销系统查询参保人基本就诊信息后,现场调取了参保人两次住院相关资料进行比对,并向参保人进一步核实,证实该医疗机构存在违规行为。根据基金监管相关政策扣除该医疗机构本次结算中违规费用,责令其进行整改,退回参保人多自付费用48.76元,并对科室主任、主治医师、医保办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此次事件的及时处理,严肃了医疗机构行风,维护了参保群众的利益,体现了医保人的担当。基金监管科负责人表示,在实际工作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就是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意识,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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