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该局日前公布第三批警示案例(医疗器械类)。
案例一:遂宁某医院使用失效医疗器械案
案情:2021年11月30日,执法人员进行检查时,在该医院检验科查见2盒已开封并使用的尿素测定试剂盒;在该医院负一楼放射科内,查见一台医用X射线诊断机,该医院提供了该设备《使用说明书》,说明书标注有“安装日期:2010.1(本机器使用的有效期限为8年)”。上述尿素测定试剂盒和医用X射线诊断机为失效的医疗器械。
法律依据及处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1.没收当事人违法使用的上述尿素测定试剂盒2盒和医用X射线诊断机1台;2.罚款100000元(壹拾万圆整)。
案例二:关于遂宁某医院使用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案
案情:2022年3月28日,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组进行飞行检查时在该医院一楼药房收费室发现4袋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牵引橡皮圈”和超过保质期的Carisolv®伢典®龋齿凝胶1盒、“齿科水门汀”1盒;在当事人二楼口腔修复诊室内发现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脱敏剂”1盒(已开封,剩余3支)。
法律依据及处罚: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1.没收Carisolv®伢典®龋齿凝胶1盒、“齿科水门汀”1盒;2.罚款21000元(贰万壹仟圆整)。
案例三:关于船山区某医院有限公司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案情:2022年3月29日,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组进行飞行检查时,发现该医院彩超室内的“一次性中单”5片、“TM—100型医用超声耦合剂”1瓶、“医用脱脂纱布块”6小袋、“一次性使用医用帽”2袋(10个/袋),以上4种医疗器械均已过期。
法律依据及处罚: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1.没收涉案产品;2.罚款25000元。(贰万伍仟圆整)。
案例四:关于遂宁市船山区某医院使用已失效的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全麻包案
案情:2022年1月10日,执法人员进行检查时,在卫生院门诊大楼二楼人流手术室急救药品柜内查见1包已超过失效期的一次性使用全麻包医疗器械。
法律依据及处罚: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1.没收已失效的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全麻包;2.处罚款10000元(壹万圆整)。(来源:船山市场监管)